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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食指末缺如的工伤咨询

时间:2012-6-12 11:49:00      会员:洪玉华   提问时间:2012-6-12 11:49:00
咨询内容:2012年3月26号食品包装机器工作中,右手食指末节指骨末端局部骨质及软组织缺如,受伤期间,厂方没有申报工伤认定,但医药费给予报销,挂水换药治疗期间有专人半个月陪护,工资最低标准扣除五险后发放,但部门领导要求去医院开过两次各为半个月的病假条,如果申请工伤认定有何赔偿标准,厂方如拒绝申请工伤认定,个人如何申请?
管理员0的回答:职工及近亲属可以在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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