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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

时间:2012-6-11 23:14:00      会员:罗红   提问时间:2012-6-11 23:14:00
咨询内容:律师:您好! 我是事业单位人员,于2012年4月10日工作时摔伤至骶骨骨折,腰椎椎间盘损伤。在停工期间,单位只发给工资(我们的工资组成是薪级工作+岗位工资+基本绩效工资+补贴+奖励绩效),喂发给奖励绩效(实际上是就是奖金),我们单位这样符合国家工伤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中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他们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吗?
管理员0的回答:个人观点,不包括。因为奖励绩效,这部分不属于你应得的奖金,不属于工资组成部分规定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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