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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属于工伤吗和应得到的赔偿是多少?

时间:2012-5-31 20:23:00      会员:姜国才   提问时间:2012-5-31 20:23:00
咨询内容:我是煤矿工人。代表矿参加放炮员三级培训和考试的时候,在学校中午饭后,在学校楼梯不慎把脚的下脚趾连接的大骨歪骨折错位,但是错位不严重,通知了矿上,矿上告诉我那医药费的单据去报,而且现在不想管了  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本人观点,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申请,你自己可以在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停工留薪期满后,向设区市级的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支付给你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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