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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

时间:2012-5-31 2:05:00      会员:徐先生   提问时间:2012-5-31 2:05:00
咨询内容:我于2012年02月10工作不小心伤到腰椎 工伤还没好但过了医生开出的疗养时间 明年还要进行第二次拆除钢板,现在厂里要求我要去上班了。我该拒绝他嘛?工伤认定已经搞好了,劳动能力鉴定是好了才能做嘛?要是现在去上班了以后还有伤残的赔偿嘛?
管理员0的回答:认定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伤残待遇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的时间请参考当地有关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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