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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真的标准

时间:2012-5-28 15:32:00      会员:杨丽珍   提问时间:2012-5-28 15:32:00
咨询内容:我的孩子在雨天下班骑车回家的路上,因避让骑车带小孩的女士而致使自己摔倒造成右手手腕骨折,但是单位不予认定为工伤,理由是不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而且没有交警出具的证明。请求帮助解答,企业的这种是否正确!
管理员0的回答:你孩子单位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你孩子的情况属于工伤,建议自己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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