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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认定与赔偿

时间:2012-5-21 22:55:00      会员:梁志浩   提问时间:2012-5-21 22:55:00
咨询内容:我哥哥是一个打散工的装修工人,一直都是一些包工头接到工程后就叫他过去帮忙,由于工期较短,用工单位也就没有与他签定劳动合同,并且也没有给他购买工伤保险。前几天他在安装一个电源插座的过程中由于踩倒一个灶台摔倒在地并被跌落的大理石板砍断了左手腕的两条神经线(已经手术进行接驳),目前还在住院治疗当中,但包工头已要求其出院。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认定为工伤?可否向包工头进行索赔?若可索赔,这类情况一般能索赔多少钱?急切等待回复,衷心感谢。
管理员0的回答:可以要求包工头支付你哥哥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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