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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时间:2012-5-14 12:40:00      会员:刘有松   提问时间:2012-5-14 12:40:00
咨询内容:我是宁波一家的公司的职工,2011年10月份,宁波公司指派我到江西景德镇外协厂驻厂上班,春节放假之前公司经理说春节就不用回宁波公司,放假时直接从江西景德镇回重庆老家,春节后直接从老家到江西景德镇外协厂。宁波公司和江西景德镇外协厂的上班时间都是1月29号。我从老家到江西景德镇外协厂上班途中于1月28号20点55分在大约离外协厂2KM的地方出车祸。(我从家到外协厂走的路线是合理必经之路)。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对方的全职。春节放假,外地职工从老家到公司(提前从老家出发),跟本地职工从家到公司(当天早上出发),这个性质是一样的吗?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劳动局不认同工伤要怎么处理?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你所述,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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