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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油井上加化学药剂过敏光毒反应皮肤病工伤

时间:2012-5-14 8:40:00      会员:刘淇   提问时间:2012-5-14 8:40:00
咨询内容:2012.4月在采油井上添加化学缓蚀剂时引起皮肤过敏反应,经医院确证为光毒性皮肤病,复发概率很高,单位在30天内未报工伤,个人可以申报吗,如何申报
管理员0的回答:可以,职工及近亲属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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