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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的本人工资怎样确定?

时间:2012-4-26 11:16:00      会员:农民   提问时间:2012-4-26 11:16:00
咨询内容:我老公去一厂家做事,刚刚上了3天班,在上班时被物体打伤眼睛住进医院,没签劳动合同,口头说好不含补助月工资1800元,住院期间每月领了工资1800元,已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三级伤残,可巧的是,厂家在我老公受伤那天也去劳动局办了工伤保险手续,不过劳动局说厂家为我老公办的工伤保险没有生效·我们找厂家协商赔偿,厂家说:我老公只工作3天就受了伤,导致我老公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说我老公的本人工资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事故发生时我省社会平均工资60%的标准计算。我们也听说:我老公的本人工资也可按我省【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中第十六条的规定:双方没签劳动合同,合同也没约定工资标准或工作不满1个月的,月工资标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现在家穷请不起律师,我们想自己申请仲裁,请问:我老公的本人工资是按每月在厂家领的1800元算?  还是按厂家说的社会平均工资60%算?  还是按我省【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中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管理员0的回答:应该按你的实际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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