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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赔偿标准

时间:2012-4-24 21:53:00      会员:陶勇   提问时间:2012-4-24 21:53:00
咨询内容: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9级。本人前后共住院三次,历时6个月有多,出院后有留在公司继续上班的,本人上年工资基本在2300-3500之间,其中有个问题:我们做事是按计件工资核算,发工资时是按定岗工资和绩效奖两项来发的。而单位在申报上年工资时按定岗工资呈报(平均1797元,实际我平均1982元),这合理吗?请问我能得到单位多少赔偿,基金能得到多少赔偿?如果我与单位解除合同,我能得到多少赔偿?我已工作20年了,在湖南省衡阳市。
管理员0的回答:本人工资按照受伤前12个月本人工资标准计算,赔偿7万左右,具体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项目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王胜利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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