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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伤残赔付金

时间:2012-4-22 19:39:00      会员:温本学   提问时间:2012-4-22 19:39:00
咨询内容:我是2011年9月29日在上班时把右手食指砸伤截肢,评残等级是九级。公司报我的工资是1500左右给保险公司。我实际收入是2800至4000不等。现在保险公司赔付我14086元。我找公司领导,领导说买社保是报工资是1500元。所以赔付的低。怕报高了我多给买社保的钱。这有关系吗?领导说我现在还继续上班就不赔付我8个月的伤残辅助金。还要求我签协议{我以后主动辞职不做那8个月伤残辅助金就没有了。公司辞退我我就可以拿到8个月的伤残辅助金}这合理吗?
管理员0的回答:不合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9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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