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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2-4-18 10:44:00      会员:日常考题   提问时间:2012-4-18 10:44:00
咨询内容: 你好,我于2011年7月份发生交通事故,9月认定工伤,但医疗费至今分文未报,曾经咨询石家庄市工伤处,他们答复说:河北省针对交通事故中第三者逃逸的工伤赔偿有新的规定,目前医疗费等暂停报销。我想问一下,不知河北省是否有相关规定;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为工伤的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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