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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2-4-14 22:08:00      会员:汪红伟   提问时间:2012-4-14 22:08:00
咨询内容:律师帮帮忙!我的情况是这样,2012年1月8日我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从9米高处掉下地面!120来把我载去医院,经过检查我的左手桡骨运端粉粹性骨折,左眼眶内侧骨折,其他多处受轻伤,住院11天的医药费和护理费个人的生活费是甲方出的!出院至今甲方出了每月发我基本工资外其它什么也没有!到现在我还不能上班!请问一下,像我这样情况有一些什么样赔偿?还有我现在应该要做一些什么准备,
管理员0的回答:建议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伤残待遇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项目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王胜利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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