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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伯父问工伤

时间:2012-4-11 10:41:00      会员:张青   提问时间:2012-4-11 10:41:00
咨询内容:律师先生你好,我想麻烦问一下,我伯伯现在是一个退休工人,现在尘肺病发件了,一天疼痛难忍! 结果去签定为4级伤残、二期尖肺病。请问一下,现在的具体赔偿标准是多少? 请告诉一下具体的实施细则。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如下规定处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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