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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伤事宜

时间:2012-3-12 22:09:00      会员:唐安治   提问时间:2012-3-12 22:09:00
咨询内容:您好,我是和朋友于2月18日到成都深冷液化设备公司上班的,负责安全生产的部长知道我们没有做过累死工作。在没有经过任何岗前培训的情况下上的班,2月25日下午我在切割铝板是手被圆盘电锯割伤,伤口在大拇指下面横在手掌10多公分,肌肉横向切断,手筋和大血管各断一根,后经过麻醉手术一个多小时缝合,今天拆线的,到现在为止大拇指活动范围比以前小一半左右并且伴随痛感,当时由于伤口深所以缝了几层里面有部分线无法再取出。然后由于刚上班不久还没来得及上五险一金,所以生产部长的怨气都在我身上发,说了一些类似冷暴力的话我也没过问。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要解决这件事情我应该向厂里提出哪些赔偿,以及如果要和厂里打官司需要准备一些什么材料,因为曾经部长告诉我是不是工伤以及是不是该发我这段时间底薪都还得商议,所以希望得到您的帮助,感谢!电话信号很不好,地区问题,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你可收集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计算你的赔偿数额。即使评不上等级也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以及住院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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