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赔偿

时间:2012-3-9 14:26:00      会员:薛方源   提问时间:2012-3-9 14:26:00
咨询内容:律师您好,我于2010年8日因公受伤,2012年2日经沙区劳动部门鉴定为7级,我如何要求单位(私营企业)进行公伤赔偿。联系方式,手机15803099966,QQ号1397822588
管理员0的回答:赔偿依实际发生医药费、停工留薪期、本人工资、伤残级别、地方标准等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参看《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办法,孔律师答复。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