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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时间:2012-3-3 15:24:00      会员:王小翠   提问时间:2012-3-3 15:24:00
咨询内容:有一位职工在昨天早上11点多的时候请假,(他是名厨师)自己去宿舍睡觉,晚上好像外出过,今天下午2点多的时候发现他在宿舍死了,初步检查排除误杀,可能是因为他自己喝酒了,然后爆血管,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如果一旦认定工伤,最少要赔多少钱(因为他没做够半年,所以没买工伤保险,而且他早就打算过几天就辞职了)
管理员0的回答: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孔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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