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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的老工伤

时间:2012-2-28 20:20:00      会员:何杰   提问时间:2012-2-28 20:20:00
咨询内容:我的父亲在1979年因公不幸将右手砸伤致残(04年病退),后因伤感染引发其他病症,造成左手和双脚残疾,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十分困难。因当时<工伤条例>未出台,也无工伤政策,只进行了治疗,其单位及我父亲本人均未向上一级和人事劳动社保局申请工伤鉴定,故无任何鉴定资料提供,社保局因此拒绝办理。
现在,我父亲所在的单位出具了一份致社保局的函,函上已说明以上情况,(但无其他材料证明)另外,当时和我父亲一起工作的员工也可以证实以上情况属实,请问:我父亲的工伤问题该怎样解决。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老工伤”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孔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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