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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死亡的赔偿问题

时间:2012-2-14 10:42:00      会员:李丽   提问时间:2012-2-14 10:42:00
咨询内容:我一亲戚在一家大型物流公司做搬运。上班时因被防盗门砸中造成死亡。其配偶患有精神疾病,失去劳动力。家中有一儿一女。女儿成家,儿子刚出社会,19岁。请问像这种情况应该得到多少的赔偿?
管理员0的回答: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2年的标准除去供养亲属抚恤金不低于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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