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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2-2-9 16:31:00      会员:风彤   提问时间:2012-2-9 16:31:00
咨询内容:有位员工11年2月份在工作期间半月板损伤,当时按照扭伤处理,公司没有像当地工伤部门备案。8月份病情复发,由于已过备案时间要求,个人像工伤部门提出工伤鉴定,后回家治病,11年12月初工伤部门通知鉴定结果,认定为工伤,但是当时本人没有进行伤残等级鉴定。12年1月26日病情又复发,到医院治病医生要求动手术,请问,医疗费用如何处理,是公司承担还是工伤部门承担。
管理员0的回答:若是尚未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属于工伤复发,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没有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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