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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趾砸伤

时间:2012-1-2 22:33:00      会员:郭友强   提问时间:2012-1-2 22:33:00
咨询内容:我是一个农民在打工时砸伤了脚趾 大脚趾和二脚趾前段砸碎了医药费花了两千多已经三个月没工作了找老板总是推脱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应  该 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1、建议先工伤认定,材料: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书,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待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级别、实际发生医药费、停工留薪期、本人工资、地方标准等确定赔偿数额,具体赔偿项目参看《工伤保险条例》及地方实施办法,孔律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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