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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续治疗费用纠纷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11-09-05 16:28:00 浏览量:

家住农安的小伙子李伟,2007年来长春打工,在建筑工地工作时不慎摔落,造成身体多处重伤。一年多来在医院的治疗费用都是开发商支付,但从2008年7月起,开发商不再支付治疗费用,李伟的后续治疗也无法进行。

    李伟的母亲说,2007年11月28号,儿子在工地拆塔吊时,不慎从40多米高的地方摔落,抢救半个月才脱离生命危险。经过一年多的治疗,儿子的伤势都好的差不多了,只有腿部的伤经过了5次手术仍没有痊愈。后续手术给接骨,做完手术感染了到现在还不好。医院还要求要手术。

    李伟的母亲说,经有关部门鉴定,李伟的伤被认定为工伤。之前儿子的医疗费都是工地开发商拿的,总计20多万元。可自从2008年7月起,开发商就不再负担李伟的医疗费了。目前,他们已经欠医院2万多元。李伟的母亲多次向开发商讨要。开发商告诉她,是医院在治疗上出现问题才导致李伟一直不能出院,后续治疗费应该由医院负责。

    10号中午,记者来到当时李伟所在工地的开发商长春市隆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姜恩义主任认为医院有过错,他说,一个很正常的手术,他怎么能就给做感染了呢,并且现在骨头已经坏死,还要手术把坏骨摘除,还要植入新骨。姜主任说,现在,他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是医院的过错,他们将不再支付李伟的治疗费用。在医疗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公司也不准备拿钱。对于做医疗鉴定的事,他曾跟李伟一家提过,但对方并不同意。

    李伟的母亲说,她询问过李伟的意见,但全家人都相信医院和医生,不想做医疗事故鉴定。

    记者三次通过电话联系上负责李伟病情的宁教授,但对方都以忙为由,没和记者交谈。

   对此,律师表示,因为李伟的伤已经认定为工伤,他的治疗费用就应该由隆德公司负责,即使医院在治疗中存在过错,隆德公司也应向医院讨要因医疗事故而多支付的医疗费,并不能以此为借口拖延李伟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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