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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门诊治疗,长沙实行按月限额管理
作者:李柯夫 来源:潇湘日报 发布时间:2014-06-17 11:17:00 浏览量:

    2014年6月16日,工伤法律门户向长沙市人社局了解信息,该局出台了工伤人员工伤复发长期门诊医疗管理办法,工伤复发长期门诊费用将实行按月限额管理。比如,尘肺病人,将按期、期、期分别给予200元、260元、350元不等的门诊费用月限额。工伤复发长期门诊确认的有效期限为两年。如病情发生变化需调整长期门诊治疗方案的,可于到期前30日内重新申请。

    “很多工伤病人需要长期看门诊,这次的新规定对门诊程序进行了规范,并部分提高了限额标准,以减轻他们的看病负担。”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表示,工伤人员工伤复发门诊实行定点申报管理,对于需长期门诊治疗的,由本人持工伤医疗手册到指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门成立工伤人员工伤复发确认医疗专家小组,具体负责工伤人员的工伤复发门诊确认工作。

    医疗机构定期组织2名副高以上相关专家对当期申请工伤长期门诊的病历资料进行审查,对确实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工伤人员拟定基本诊疗方案,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医疗机构将审查后的申报资料定期提交经办机构。

    享受工伤复发长期门诊医疗待遇的工伤人员,因工伤复发住院的,办理入院手续后即暂停长期门诊医疗待遇。如经住院治疗后仍存在长期医疗依赖的,出院30日后可继续享受长期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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