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理论研究 > 工伤新闻 > 正文
女工讨薪终获补偿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02-12 10:12:00 浏览量:

       “谢谢所有帮助我的人,怎么也没想到能追回这么多钱。”曾为追讨千元工资而奔波无门的女清洁工朱曼,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于2013年2月8日不仅追回了这笔工资,而且获得了她所没想到的“加班费”等其他两项补偿3万余元。

  49岁的朱曼曾在沈阳市大东区一家私营口腔诊所做勤杂工,工伤养伤期间被无故辞退,当月千余元工资也不见踪影。为讨薪,朱曼多次来到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却被要求提供解雇书面证明、考勤卡等9种证件,讨薪一度陷入僵局。

  此事经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朱曼介绍,辽宁泽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永星主动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并提出还应追讨其他两大权益:一是她在诊所工作4年中,双休日未休所应获得的假日加班双倍的工资;二是用工单位辞退员工应依法补给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朱曼工作4年,应再得到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此,沈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各部门在听取了朱曼的申述之后,找到她所在诊所的老板刘莹,核对事实,讲清政策,陈明利害。仅3天时间,刘莹就把拖欠朱曼的各类工资欠款全部付清。据了解,加上经济补偿金和双休日加班费,这家私营口腔诊所共计支付朱曼34500元。朱曼说:“开始我就是想要回养伤当月1000多元工资。要没有大家的帮助,我怎么也想不到能要回这么多钱。”新华社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news/4351.html
上一篇:学生实习受伤不属工伤引热议,或助长单位违法行为
下一篇:我国尘肺病农民工超600万,无劳动合同致维权难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