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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拒赔工伤赔偿,法院帮职工讨回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2-12-20 13:21:00 浏览量:

    员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构成六级伤残,向公司讨要工伤费用,企业却以员工违章操作、自己有过错为由推脱责任,甚至在劳动仲裁后拒绝支付,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城阳法院上门劝说,及时帮员工讨回13万元救命钱。

  判定工伤讨费用遭拒

  曹某在企业干钳工30多年,2008年4月,54岁的曹某即将退休,又被聘请到城阳一家企业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6月份,曹某在工作中手部意外受伤,经鉴定为工伤,伤残程度为六级。此后,曹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支付各种工伤待遇13万余元。

  对此,企业表示,曹某有30多年的工龄,应该有很强的安全意识,不应该出这样的意外,受伤是因为违章操作导致。此外,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曹某受伤后,公司积极配合治疗,拒绝承担费用。

  经城阳劳动部门仲裁,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持了曹某的诉求。

  上门劝说要回工伤费

  裁决书生效后,企业一直拒绝支付费用。因迫切需要钱进行二次手术,不久前,曹某向城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办案法官到银行、房产处及车管所等部门,查询企业财产信息,均没有收获。虽然公司有机械设备,但是查封扣押难度较大,且变现期限过长,申请人急需用钱的情况下,法官认为此种方式不可取。随后,法官查找到公司法人代表的家庭住址,没有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而是登门劝说。了解员工家里的困境,权衡拒绝支付的后果,最终,公司法人代表主动将钱送到法院。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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