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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实施工伤职业病专职管理服务新体系

发布时间:2013-4-5 20:23:00    作者:   我要评论

    自2013年4月1日开始,桂东县正式实施工伤职业病医疗管理制度新体系,凡工伤职业病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人员申报工作。对工伤职业病职工建立专门的医疗管理档案,并发放工伤医疗服务手册,设专职人员负责预审治疗方案和医疗费的使用情况,严格按工伤职业病治疗管理规定执行。

 为了新政策的出台,桂东县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做了大量论证及前期准备工作,与县人民医院签订了工伤职业病就医协议,实行即住即挂账制度,工伤职业病职工住院治疗期间工伤医疗费用按病历分型实行限额管理。对病历分型不严而延长住院时间、增加住院费用的,发现核实一例结算时扣除主管医生500元。如超过标志的,确因治疗需要,由承担工伤保险职业病治疗的医疗定点服务机构提出详实、完整的检查记录及治疗方案,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治疗。这一新政策的出台,推动工伤职业病职工就医管理新制度的实施规范和顺畅。(来源:红网,ft22.com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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