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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事业单位要参加工伤保险

发布时间:2013-8-18 16:52:00    作者:   我要评论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合肥市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即日起要参加合肥工伤保险。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参保人员发生工伤可享受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伤残补偿待遇、工亡补偿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及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待遇。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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