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理论研究 > 工伤新闻 > 正文
四川省实施两个涉工伤“规程” 新增文书电子送达等便民举措
作者:刘春华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24-02-19 16:20:00 浏览量:

修订后的《四川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和《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日前正式实施,对涉及工伤相关事项进一步规范明确,包括:新增文书电子送达等便民举措,将公务员与参公管理人员纳入《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适用范围等。

修订后的《四川省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特点之一是更加便民。例如,增加了网上申请的渠道。全省工伤保险信息系统上线后,申请人可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打破了申请人只能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单一模式。增加了文书电子送达方式,在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此举可极大压缩送达时限,提升行政效率。进一步明确了管辖权限,明确省本级参保公务员工伤认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同时,明确了对生产经营地判定有争议的以事故发生地为准,在省本级参保但公司注册地在省外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受理。

此外,修订后的《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扩大适用范围,将公务员与参公管理人员纳入适用范围。进一步统一规范了全省劳动能力鉴定经办业务,包括:明确了全省开展的鉴定、确认项目,实行统一的鉴定程序,在受理、现场鉴定、检查诊断、专家评审、出具结论等流程管理方面实现全省标准统一、流程规范。明确各市(州)鉴定机构可相互委托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医学检查和专家诊断报告互认并转交委托方。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news/11563.html
上一篇:工伤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启动试点
下一篇:买不到返程车票不能按时上班,算旷工吗?返程路上遇事故,算工伤吗?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