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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调查:何希印追讨企业安置款

发布时间:2013-1-3 15:09:00    作者:王小波   我要评论

 
   新闻调查:追讨企业安置款

何希印

新闻调查:追讨企业安置款

何希印残疾军人证

新闻调查:追讨企业安置款

何希印曾经工作过的铸造厂

  ■调查人:燕赵都市报记者王小波

  ■调查时间:2007年11月17日—24日

  ■调查地点:南皮县、泊头市

  ■调查事件:南皮县铸造厂改制5年后,职工们意外地发现,一笔50多万元的改制安置款不知去了哪里。为了追讨这笔巨额安置款,处于赤贫状态的工人们和工厂开展了马拉松式的诉讼。维权的道路上,工人们遭遇了常人难以想像的困难,并在维权困境中悟出这样一个道理———职能部门不作为是他们维权道路上最大的绊脚石。

  1、意外发现的企业改制方案

  在街坊眼里,何希印是出了名的“蔫包”。一位饭店老板和何希印的厂长发生矛盾,怒目圆睁地说:“我可不像何希印那么好欺负!”

  何希印从前并不蔫。1977年,何希印入伍的第二年,在大兴安岭执行救火任务时负了伤,后被评为七级伤残。近来因为生活窘迫、维权不顺,何希印有点蔫儿了。

  1984年,何希印从部队转业到地方,成为南皮县铸造厂的一名工人。这家工厂一度是南皮县的利税大户,1998年工厂改制了,从国有企业变成股份制企业。厂长还是那个厂长,公司名称变了变。

  到了1999年2月,厂长孟庆杰让何希印回家去,由厂里给他交养老保险金,这一年何希印44岁。

  何希印就这样回了家,靠从部队学到的手艺在家修电器维生。但工厂并未按期给他和其他的工友交保险,为此何希印常和工友到有关部门讨说法。

  2003年3月,何希印同王春亭来到南皮县政府,政府一名工作人员拿出一份文件说,企业改制时不是有职工安置方案吗?你们还讨什么说法?

  看到这份文件,何希印和王春亭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

  这份《南皮县铸管厂改制实施方案》(铸管厂的前身为铸造厂)说:

  南皮县铸管厂总资产评估为7748909.73元,净资产588348.08元,改制后资产转交新成立的沧州洪铖铸管有限公司接收。原厂占地79.14亩,同意将其中的47.31亩土地评估值2870283.5元,用于解决职工安置费用1040518元,填补净资产588348.08元,减除破产重组时所付资金729000元,尚余512765.5元为支持企业发展予以免缴……

  改制方案中还提到对接近退休、工伤及退养离岗人员的安置问题,因工致残(有证3人),预提费用104116.25元;残疾军人1名,预提费用77599.52元;……总计预提取费用508518元。

  “厂里只有我一名残疾军人啊,没人发给我安置款。这50多万元的安置款又去了哪里?”何、王二人心中满是疑问。

  此时距工厂改制已近5年。工人们说,他们压根儿没有看到这份改制方案。消息一传开,工人们群情激愤。

  何希印和王春亭大梦初醒,立刻回到厂里找到孟庆杰追问此事,孟庆杰矢口否认有安置费用的事。直到看到改制方案复印件,孟庆杰才改口说,“一人给1600元吧”。这一提议被何、王二人拒绝。

  当天王春亭又去找孟庆杰。“他们让我立个字据,说给我3000元,其中2000元是保密费,从此厂方不欠我一分钱。我签了字,闻讯赶来的家属撕掉了字据。”王春亭回忆说。王春亭在这家工厂两次受工伤,被评为七级伤残。

  何希印将这份工厂改制方案复印了多份,在工人中广为散发,许多人拿着方案去找孟庆杰讨说法,这让何、孟之间的怨隙日深。

  2、来来回回的诉讼

  拿着南皮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委员会的文件,本以为文件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何希印没想到后来的路走得那样艰难。

  多次和厂方协商未果后,2004年11月,何希印和王春亭到南皮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南皮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超过仲裁申请时限”为由不予受理。

  拿着劳动部门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当天,二人来到南皮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厂方支付改制方案中的安置费用。

  2005年4月12日,南皮县法院一审支持了何希印的诉讼请求,要求沧州洪铖铸管有限公司给付何希印77599.22元。收到判决书后,何希印犯了愁,上哪儿去凑诉讼费?他东拼西凑,还厚着脸皮向亲家借了点,筹齐了钱,以为安置费就要到手了。

  企业不服提出上诉,同年9月,沧州中院认为,“该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但到底哪些方面违反了法定程序,这份民事裁定书中没有指出。

  2006年5月10日,南皮县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判决沧州洪铖铸管有限公司给付何希印77599.22元。同年8月,沧州市检察院以“认定事实主要依据不足”提出抗诉,因为改制方案里提到“企业预提费用不能一次性发放到个人”。

  何希印有点懵了,文件里说不能一次性发放,但诉讼之前欠下的应该一次给了吧?分期发放的话也不该一个子儿不给啊。

  2006年12月,南皮县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时,发生了戏剧性的逆转。洪铖铸管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各类人员费用提取花名册》,花名册里有一名叫张玥升的“残疾军人”提取了77599.52元。法院据此认为,改制方案中没有明确伤残军人是谁,所以驳回了何希印的诉讼请求。

  何希印耗时两年多的官司至此一无所获。那么这份蹊跷的花名册从何而来?张玥升又是谁?

  沧州洪铖铸管有限公司多位老职工反映说,“这份花名册是厂方伪造的。”张玥升的确是该厂职工,也是个退伍军人,现已死亡。难道这样就死无对证了吗?今年2月,南皮县民政局为何希印提供了两份书面证明。一份证明说:“经查档,南皮县没有残疾军人张玥升这个人。”另一份证明说:“何希印是我县在职七级残疾军人。”

  这些老职工还指出了花名册的其他漏洞。如花名册列出因公致残名单中有白淑芬、潘玉勤、马树芳三人,而白淑芬是车间主任、潘玉勤是化验员,从未见二人受工伤,或是见过他们的残疾证书。相反,王春亭等人有残疾证也系工伤,名册上却没有他们的名字。

  改制方案上企业预提取的巨额职工安置款到底去了哪里?孟庆杰的说法有些出人意料。

  2007年11月21日,孟庆杰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根本就没有这笔费用,由于改制时企业困难,为了让企业多留点钱,给县里报改制方案时就虚列了一些费用。何希印等人要这笔钱纯属无理取闹。”

  南皮县铸管厂实行股份制改造后,按照改制方案,“董事会成员募股占本企业总股份的40%,其中法人代表占董事会成员所占股份的50%。”这笔以安置职工之名提取的费用最后变成了股东们的钱还是其他?答案或许只有孟庆杰知道。

  3、官司打了两年开销近4万

  4年光阴流转,何希印拖着病残的腿四处讨说法。

  几年间,何希印周围的人和事发生很多变化———工厂临街部分盖上了四栋新楼,厂长孟庆杰和几位股东都住进了宽敞的新楼,何希印的生活日益窘迫,身边支持他的人也越来越少。

  何希印现在暂住在铸管厂不远处的陶瓷厂旧车间里,这车间是40年前建成的。在这个住处,一张大塑料布隔开卧室和工作区,他在这里维修别人送来的旧电机,因为铜线价格不断上涨,眼下这份维生的活也成了鸡肋。每月80元的低保是他稳定的收入来源,他的妻子多病且没有工作,夫妇俩每月的生活费在200元以下。

  两年多的官司加上四处寻求帮助,何希印花掉了近4万元,现在能借到的钱也越来越少。有钱没钱的日子,何希印都在四处讨说法。在外面的日子,有钱时何希印住5元一晚的地下旅馆,没钱时就蹲在出站口过夜。遇到有人清理站口,何希印掏出伤残军人证来,别人就不再撵他。

  对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一汤一水何希印都细心地惦记着:

  因为长期奔波讨公道,一些火车上的列车长都认识他,听了他的故事,列车长气得直拍桌子,不仅免了他的票钱,还特意让人给他打来开水。

  南皮县工促局原书记王秀珍主动上门给何书印办理了低保手续。

  ……

  4、那些还在坚持的工人们

  几乎在同一时间,王春亭也将沧州洪铖铸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工厂按规定支付改制方案中明确支付给他们的相关费用。

  “官司打了3年,去劳动仲裁,别人不受理。上法院起诉,一审赢了,中院又发回重审,南皮法院又判我赢了,检察院又抗诉,又上诉到中院。最后法院调解,厂方答应给18000元,到现在反复催要才给了14000元,按规定他们应该给3万多元。”王春亭说起遭遇来有气无力。

  王春亭今年62岁了,为了谋生,他长期在北京打工,当过装卸工、看过大门。他最近因为生病无钱医治,又回到了老家,现已半身不遂。

  工人林桂凤在这家工厂工作了10多年,1999年工厂改制后不久,林桂凤和一些工人被放假回家,工资和养老保险都停了。那一年年过得艰难,她去找厂长孟庆杰,孟给了她60元,第二年过年她又去找,孟庆杰给了她40元。到了2004年,她去南皮县申请劳动仲裁,对方告诉她“这事得跟上面商量商量”,2005年劳动仲裁出具的结果是,“改制遗留问题,不予受理”。

  2005年10月,林桂凤和工人肖玉珍、苏占华将厂方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待岗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和养老保险金。一审胜诉后,林桂凤和姐妹们拼凑了诉讼费和执行费去强制执行,谁知又听到消息说,抗诉了,停止执行。

  “法院出判决了,我们该很高兴地去拿,可是又不敢去拿,我们得掏费用,又怕从牙缝里挤出这点费用掏出来了,执行不了怎么办?人家不停地抗诉发回重审怎么办?”林桂凤说她打官司一直被矛盾所左右,“其实我是捡烂菜的心理,厂里给多少算多少,按规定该给一百,你给我三十五十还不行?”

  林桂凤起诉厂方的同时,工人张广伍等6人也将这家工厂告上法庭,他们的诉讼请求得到一审法院支持。

  当地一位知晓案情的律师说,因为以前的诉讼费用都和诉讼标的挂钩,由于担心诉讼费高,所以工人们所提的要求都不高,甚至低于国家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有关劳动争议的诉讼,工人只需交纳10元起诉费,按新办法,工人们可以提出更高的诉讼请求。

  5、最让人头疼的是“地方保护主义”

  2007年11月21日,何希印衣着单薄,又在县城里兜了一圈,上楼下楼颇为吃力,笑容尴尬地出现在一些部门面前。

  在南皮县工业促进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按照有关改制的配套规定,都有安置工人的费用。改制以后,企业的主管部门名义上是工促局,但股份制企业的老板肯定不会听局里的,职工的相关要求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来解决。”这位工作人员还提醒说,当时县法院参与了改制,对职工怎样安置,那里应该有存根。南皮县法院一位副院长对何希印说,这件事情应该找当时的主管副院长。但那位副院长如今已不在法院工作。

  两手空空地从法院出来,何希印又上了劳动局。看见何希印身边有记者陪同,劳动局仲裁股股长齐效清笑着问“老何是啥意思?”齐效清说,县政府曾多次召集工促局、劳动局等部门研究过此事,要求企业把欠缴职工的养老保险交上,逐步安排人员上岗。齐效清说,“企业改制没改到位或改得有过错,是政府行为,这种遗留问题确实不是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范围。”

  何希印主张的企业改制安置费用是遗留问题吗?河北领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士谦说,何希印的诉讼请求并不属于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因为何希印并不是对改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有异议,而是要求兑现当初的方案。另外,何希印从未放弃过对自己权益的主张,劳动仲裁部门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不受理这起案件于法无据。职工安置是原先的国有企业用上百万元的国家土地使用权换取的,现今企业得到了土地的使用权,却想逃避安置职工的责任,当初的改制方案也就失去了意义。

  在讨不到说法的情况下,今年7月,何希印等34名老职工将沧州洪铖铸管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给付应该代缴的部分养老金等费用,这34名职工有一半左右享受低保待遇。

  他们的代理律师田丽萍说,工人们上诉后,南皮县法院以企业改制遗留问题为由不予受理,目前沧州中院已裁定南皮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在当地代理过多起工人维权案件的田丽萍律师说,相对于工人维权所付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这类案件最让人头疼的还在于地方保护主义。本来劳动仲裁和一审法院应当正常受理的案件,还要“跟有关方面商量一下”,最后以种种理由拒不受理,来回踢皮球的状况增加了工人的维权难度,无形中也契合了工厂老板拖掉一个是一个的心理。

媒体报道链接地址:http://news.sina.com.cn/c/2007-12-03/021813011101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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