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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0年将把“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0-11-07 16:27:00 浏览量:

南宁35万职工有工伤保险

    在南宁,加入了工伤保险这张“安全网”的职工究竟有多少人?南宁市自1994年7月开始启动工伤保险制度,截至2010年9月底,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共1.6万家,参保人数为35.4万人。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共为4700多名工伤职工支付了工伤保险待遇8100万元。

    2009年9月起,南宁市对工伤保险实施了市级统筹,即工伤保险,同一城市执行同一标准,同一待遇。此举缩小了统筹前市、县工伤保险待遇差别,拓宽了参保覆盖面,逐步将从事特殊行业的公安、消防、建筑、商贸、服务等行业的人员和农民工、在校实习生等纳入参保范围。

    南宁工伤保险基金规模也“水涨船高”。市级统筹前,由于市县级统筹基金规模不一,支撑能力弱小。年基金收入最低的县仅有30多万元,没有一个县可以支撑重大工伤事故的待遇支付。实施市级统筹后,合理整合和有效提高了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目前南宁市工伤保险基金积累达1.5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撑能力大幅增强。

    年内“老工伤”将纳入保险统筹

    受国企改制影响,全国的“老工伤”职工都面临待遇难以保障的尴尬境地。会议透露,2010年南宁市将把全市的“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今后,他们将安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老工伤”人员是指在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之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已被认定为工伤并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人员。由于历史原因,这部分“老工伤”人员工伤待遇难以得到妥善保障。

    南宁市共有2000多名“老工伤”人员,目前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制定了相关方案,2010年内将他们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纳入后,不但能为企业减轻负担,这些“老工伤”的待遇将更加有保障。

    在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中,南宁还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2009年,南宁对工伤伤残津贴人均月调增199.08元,工伤护理费人均月调增85.46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月调增76.11元,明显改善了工伤职工的生活水平。

    市级统筹以来,共增发工伤职工待遇185万元。为了解决待遇异地发放难的问题,南宁市还开通了网上发放通道。目前,全市已有200多名异地居住的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待遇通过网上银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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