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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开展工伤调查和确认工作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injury.com.cn 发布时间:2010-08-12 10:45:00 浏览量: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讯: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发出通知,社会保障保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精神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工伤保险参保和待遇落实情况调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情况调研工作,切实解决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

   此项工作的调查范围为:一、企业方面。包括所有工伤保险参保和未参保的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已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和改、转制企业。统计工伤的范围为2009年12月31日前在职工伤人员、退休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调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二、机关事业单位方面。包括全市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有财政拨款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即按国家原有关通知精神规定已纳入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不在本次调查范围。

    老工伤人员确认应当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劳动部门所发的工伤证。

   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工伤证的老工伤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原市或县、区劳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职能权限和规定做出的有关事故批复及事故发生证明为因工受伤等原始材料。二、用人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按照事故发生时有关规定作出的、能证明事故发生和因工受伤的事故批复等原始材料。三、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初次诊断为职业病的证明等原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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