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各省工伤政策 > 江西省 > 正文
上饶市2012年度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2-06-10 11:15:00 浏览量:

 关于确定上饶市2012年度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省政府第132号令)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工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饶府办发[2005]28号)的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市本级申报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资格审查,经研究同意下列单位为2012年度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现予公布。 

    各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饶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饶人社字[2010]69号)文件执行,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与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协议由市社保局统一制发),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受伤害职工提供最有效、最便捷的医疗服务。 职工伤必须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遇情况紧急,病情严重的,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待病情相对稳定后,再转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在今年适当时候,对各县(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执行饶人社[2010]69号文件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相应处罚或全市通报 。

附:二0一二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0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二0一二年上饶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市本级、信州区(共10家):上饶市人民医院、上饶市市立医院、上饶市中医院、上饶市博爱医院、上饶市东方医院、上饶市九九医院、上饶市眼科医院、上饶市利华医院、上饶市肿瘤医院、上饶市平安医院。

二、上饶县(共2家):上饶县人民医院、上饶县第三人民医院。

三、广丰县(共3家):广丰县人民医院、广丰骨伤科医院、广丰县南方医院。

四、玉山县(共3家):玉山县人民医院、玉山县中医院、玉山县博爱医院。

五、铅山县(共2家):铅山县人民医院、江西铜业集团(铅山)医院。

六、横峰县(共2家):横峰县人民医院、横峰县阳光医院。

七、万年县(共3家):万年县人民医院、江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万年县中医院。

八、弋阳县(共4家):弋阳县人民医院、弋阳县中医院、弋阳县人和医院、弋阳县人民医院第一分院。

九、婺源县(共2家):婺源县人民医院、婺源县中医院。

十、德兴市(共6家):德兴市人民医院、德兴市中医院、德兴市花桥镇中心卫生院、江西铜业集团(德兴)医院、江铜集团银山医院、德兴田氏医院。

十一、余干县(共1家):余干县人民医院。十二、鄱阳县(共4家):鄱阳县人民医院、鄱阳县洪门口正骨医院、江西省鄱阳县中医院、江西鄱阳湖医院。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jiangxisheng/2012-6/3452.html
上一篇:上饶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下一篇: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明确省本级参保人员工伤保险若干待遇标准的通知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