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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原因致工伤申请先行支付时“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界定

    发布时间:2026-03-18  浏览:

来源: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工伤类获奖案例分析评选


为公平、公正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选结果得到社会认同、广大法官认可,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专门制定了《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复评和终评工作方案》,在各高级人民法院对报送稿件确定名次的基础上,组织研究人员进行初步筛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骨干和高校教授组成评审小组匿名复评打分。根据复评得分高低确定拟获奖名单和一等奖候选名单,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部门领导、资深法官和知名法学专家担任终评委,对一等奖候选案例分析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获一等奖的案例分析。对拟授二等奖的所有案例分析就法律适用、价值导向等再次书面征求终评专家意见,最终评选出获奖案例分析585篇。其中一等奖22篇、二等奖115篇、三等奖224篇、优秀奖224篇。


三等奖:343.第三人原因致工伤申请先行支付时“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界定——郑某某诉望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给付工伤保险金案

编写人: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汪雨情、钱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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