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出差途中突出疾病死亡,应认定工伤
发布时间:2026-03-02 浏览:次
职工出差途中突出疾病死亡,应认定工伤——泰安市东山能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诉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张娟娟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
【案号】(2012)泰行终字第3号
【裁判要旨】
职工出差途中突出疾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的规定,应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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