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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

发布时间:2013-1-30 10:43:00    作者:张士谦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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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

2、法律规定

概念
 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是指职工在上班前、下班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的搬运、清扫、清洗、准备、整理、维修、堆放或收拾其工具和工作服等辅助性或延续性工作。
法律规定

     因为这类活动对于即将开始的工作或后续的工作是必需的,且存在一定的职业危险,故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国际劳工组织《1964年工伤事故津贴建议书》(第121号)的相关规定是:“上班前和下班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当事人在搬运、清洗、准备、整理、维修、堆放或收拾其工具和工作服时发生的事故”得视为工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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