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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女工人入职时才45岁,连续在公司工作14年,在59岁时因交通事故受伤,同时也认定为工伤,功能障碍为九级。但公司一直没有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按年龄属超龄职工。
请问:该女工能否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她能向公司主张哪些权利?
回复:您好,大部分省份不支持就业补助金,可以主张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之外的其它工伤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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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是北京市海淀分局一名警察,在2020年11月4日下午两点左右在单位门口,我是执行完任务返回单位门口,发现一名群众违法停车堵住了我们单位内部停车场的入口,经过我表明身份劝他离开,遭到辱骂,后追赶到派出所户籍室门口打伤,该人后得知情绪有问题,但是我是在执行完单位任务返回单位,进行履职上班,发现该人堵门停车,影响了办公秩序,我为了维护单位的办公秩序和单位利益,为了单位公车正常出入被打伤,海淀区人社局2025年4月25日作出不予工伤认定,其中的受理决定书和中止通知书造假,但是人社局说是笔误,我经过一审海淀区法院败诉,维持人社局的理由:说是因为行车纠纷个人原因导致被打伤,这个理由我个人认为无法成立,因为打人者堵的停车场门口,那是我们单位的办公场所,我需要进入,还有为了单位利益要求对方挪车,人社局在2021年11月3日接收工伤申请的材料,2021年11月9日受理,同日作出中止,一直到了25年4月16日才启动,这个过程中受理和中止都没告知当事人,而且违法中止这么多年,中止程序违法,送达程序违法,违法中止多年没有告知当事人,文书造假 ,文号和落款日期不是同一年等等 其中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希望找一个专业的律师
回复:你的案子现在进入二审了吗,我个人观点你还是有希望认定工伤的。重点不是那些中止程序违法、送达程序违法等,而是认定事实不清。你可以联系我13131175252.今天刚从昌平开庭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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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在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工作,2025年4月13日晚上右手食指指尖离断,鉴定为工伤十级,停工留薪期3个月,我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2800元,单位按照我的底薪6000元赔付这正常吗?网上消息纷杂,有的律师说河南停工留薪不包含加班费,有的说包含,我正常工作每个月都有大量的加班,占到薪资的将近一半水平,我该怎么主张自己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呢?我的社保基数我认为也有问题,我23年一月开始在这家公司工作,第一个月的实际税前工资是7200,社保第一个月是按试用期工资5700缴纳的,其后每个月税前基本都是一万一左右,但一直是以5700的基数,一直持续到24年的7月,社保跟公积金基数普调才改为一万一千多的基数,工伤往前推12月,其中24年的4、5、6三个月社保基数是5700,拉低了工伤赔偿,公司这样缴纳社保究竟有没有少缴,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差额
回复:1、继发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多数地方包括加班费,少数地区不包括。2、属于工伤保险缴费不足。可以联系我1313117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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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我们物业公司的一名保安在夜班时间脑中风,算不算工伤,合同是劳务合同
回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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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父亲60岁零一个月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心源性猝死,能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吗,签的是劳务合同,但实际就是劳动关系,我申请工伤认定,还用先打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吗
回复:根据最新的裁判规则,是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人社局要求你去确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一般裁决不存在劳动关系。但,这不影响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