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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年报》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159号)

    发布时间:2026-04-21  浏览: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统计局

冀人社字〔2021〕159号

关于印发《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年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局:

现将《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年报》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统计局

2021年6月24日


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年报


2020年,全省人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砥砺奋进,开拓进取,统筹推进就业、社保、人事人才等各项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一、劳动就业

2020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85.9万人,有25.89万城镇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0.57万人。年内全省有51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1人就业,零就业家庭数保持动态为零。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38.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6%。

年末全省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244家,其中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51家,公共人才服务机构89家,综合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117家。全年帮助实现就业和流动300万人次。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95所,在校学生15万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12.8万人次。全年有6.25万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了再就业技能培训,3.87万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全省有2万名农村劳动力享受了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政策补贴。

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602所,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1599名。全年有49.2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有41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0.6万人。

二、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2020年末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1409.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0.09万人,增长6.03%,其中职工1038.69万人、离退休人员370.34万人,分别增长7.42%和2.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201.81万人,农民工156.31万人。2020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2909元,其中退休人员2895元。

年末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28.84万人,其中职工219.12万人、离退休人员109.72万人。

年末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3546.0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99万人,增长0.62%,其中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60周岁以上居民为1096.55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8.51亿元,比上年增长7.12%,基金支出162.19亿元,比上年增长5.79%,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85.04亿元。

(二)失业保险。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691.5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7.41万人。全年全省共为13.17万名失业人员提供了不同期限的失业保险待遇。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6.81万人。全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94亿元,比上年减少21.4%,其中征缴收入24.24亿元,减少21.94%,全年基金支出16.39亿元,比上年增加66.33%,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31.96亿元。

(三)工伤保险。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069.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8.01万人,其中农民工432.58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通人数为9.71万人,比上年减少0.34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29亿元,减少44.6%,其中征缴收入30.48亿元,减少44.73%,全年基金支出48.2亿元,减少1.73%,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5.6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截至2020年底,已开展十批“百人计划”评选,共评选出省级特聘专家16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累计评选出2564人,累计选拔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327人,共培养“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151人、二层次人选1397人、三层次人选15100人。累计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8所、工作站132所,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达到174个。累计招收2120名博士后人员进站从事科学研究。累计评选表彰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50人、优秀留学回国人员40人、科技创新团队15个。

2020年全省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45.39万人次,其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有12.98万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更加规范、高效,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岗位设置管理进一步优化,开展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点工作,支持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稳步推进,2020年统一招聘的省直事业单位共有204家、招聘工作人员1145名,其中不低于50%的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对我省支援湖北表现特别突出且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事业羊位编外医护人员,开辟招聘“绿色通道”。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有序开展,对全省事业单位在脱贫工作中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专项奖励,共奖励1869个单位、6097人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做出制度性安排,打造人社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工作品牌。

五、工资分配与劳动关系

2020年,省政府继续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全省通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调研、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以及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等措施,促进企业职工收入有效增长。

202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达到77323元,增长6.0%,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79964元,增长5.5%,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3.4%。其中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年平均工资达到78805元,增长4.4%。

2020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4942元,增长4.7%,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2.6%。

年内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促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推进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工作。积极开展“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集体协商共同约定行动,推行《京津冀集体合同参考文本(用人单位版)》,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2020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万件,涉及劳动者3.5万人。全年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9件,涉及劳动者0.2万人。全年调解仲裁立案受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为90%。

年末全省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26个,配备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1848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和冬季专项行动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年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99万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0.97万户,调查处理举报投诉3542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1.11万份、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0.9亿元、退还收取劳动者的风险抵押金0.32万元,督促208户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148.92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5家。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规定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153件,并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53件。

七、信息化建设

全面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大智移云”战略部署,大力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加快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和大数据综合应用系统建设,积极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增强信息化对人社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了公共服务智能升级,提升了人社公共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创发用并举的工作局面,到2020年底持卡人数达7478万人。全年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共收到群众来电367万人次,网上在线答疑1026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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