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关于公布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31号)
发布时间:2026-06-09 浏览: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公布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桂人社发〔2022〕31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社会保险费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上年(2021)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362元(6197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859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718元/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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