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4)

发布时间:2014-7-12 12:30:00    作者: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要评论

   深人社规〔2013〕14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自2014年2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

  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5元/小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1日

上一篇:河北省调整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下一篇:上海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