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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9-12-30
会员:langwei
咨询内容:
本人六月认定为工伤 停工留薪期10月28到期 以为没有痊愈所以在10月13号提出申请延长 人社局工伤部 12月5号通知我去做鉴定 12月27拿到通知书 告知我延长到11月29日 那么11月29到12月27这段时间里 我应该享受什么待遇
律师回复:
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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