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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9-11-14
会员:张丹
咨询内容:
在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时受伤,已经认定为工伤,手术花了十多万,工伤保险只报销三万多,剩下的医药费单位说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个人和单位各承担一半,这个工伤保险条例是现行的吗?是最新的吗?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超范围部分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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