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9-9-24
会员:刘梅芳
咨询内容:2018年10月8号上班路上,班车行驶在高架路上,到下匝道口,司机猛打方向盘,导致班车翻车,致使车上同事11人不同程度受伤,2人死亡,我在公司有14工龄,以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年11月份,公司让我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上签字,我没有签字,公司立刻停发了我的工资,我想知道的是公司的做法合法吗?我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暂停工作,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另外,你受伤的停工留薪期,根据你受伤程度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