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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9-9-18
会员:吴映泉
咨询内容:
余某,20岁,在一家化工厂做操作工,一天下午下班时车间主任调他去搅拌机加料台上去冲洗残流液,被高压水管卷入正在工作的搅拌池内,造成右腿大腿部截肢,输精管断裂,鉴定为4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领1000多元的伤残津贴。伤者家住偏远贫困山区,父母都是残疾人,小余这种情况能否以《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起诉这家公司?
律师回复: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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