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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9-8-22
会员:董永新
咨询内容:
你好,我是1989年发生的工伤,公司未向社保局进行移交;2019年6月公司委托社保局鉴定为九级伤残,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时间的本人工资(缴费基数)进行赔偿,谢谢。
律师回复:
你所述情况,工伤发生于1989年,多数地区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多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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