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2-1-12
会员:张楠
咨询内容:你好,本人2011年11月18日晚下班途中骑电动车与一电动车相碰,导致头部外伤。当时是试用期,12月公司给补办了前边几个月的社保、医保。交警责任认定是:无法认定责任。怎么认定工伤。谢谢!
律师回复: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即可,你的情况认定工伤存在困难,因为只有在交通事故中不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才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