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2-1-10
会员:蒋永昶
咨询内容:2011年12月12号我在厂里受伤了;我以前在这个厂做过;然后离开了两年左右;因为厂里面忙单位领导就打电话叫我回来上班;在这个厂里还不到一个月就受伤了;是属于工伤;右手手指骨折和手掌掌骨折’住院一个星期;{注;我是有保险的}我想知道单位以后有没有赔偿?大概能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工伤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所在地标准,本人工资以及是否解除劳动关系等综合计算赔偿数额。建议先进行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