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2-1-7
会员:张利兵
咨询内容:律师先生,您好!我在鸿旺鞋材厂打工,进得时候没有签劳动工合同,在工作的时候左手小手指头被机器搅断。进了医院,厂上的老板付了医药费,本来截肢后的三四天,主治医生推荐我在住几天院,可是因为厂主不在提供医药费,之后就出院了,厂主声明不在出钱。我现在很烦恼,怎么样追究他的法律责任?我爸是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正好还有5000尾款没有拿来,他以此来圧着我们,我爸去拿尾款,厂主拿了一份预先复印好的纸张,上面写着“张利兵是自己抓着玩把手抓伤的...”他说签了名就给尾款!请问那签的在法律上生效吗?(((请务必帮帮我们!!!请Q我,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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