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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2-1-7
会员:蔡世青
咨询内容:
问:我在一家个人工厂已1年。今年59月,我在工作时不慎被砸伤手,现已医好,但很不方便。我听说我这种情况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就向单位领导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却说,我与公司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公司的临时工,我所受的损失不属于工伤。请问,临时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蔡世青)
律师回复:
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现在无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别,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已经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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