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中心
提问时间:2012-1-5
会员:叶先生
咨询内容:你好!感谢你来帮助我解答!包工头承包了为村民盖房子的工程,雇了几个帮工干活,工资都是包工头个人给的,包工头没有单位,也没有以未注册的公司名义去承包工程。其中一个帮工在干活时,突发脑溢血没抢救活。帮工的家属该如何维权呢?能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66条,按照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呢?能不能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按照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让包工头赔偿呢?
律师回复:个人观点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此种情况也不能要求人身损害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