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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2012-1-4
会员:张国浩
咨询内容:我是2011年9月受的工伤,有4个月,请问这4个月厂里如何补我工资。我不是拿的死工资,平均有6000元,恳求帮忙。谢谢。
律师回复: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可按你的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计算。